
NB(新契約變更)
PADM (一般變更Fax:02-3765-3923) 營業處: 處
|
本人已詳閱下列各項說明並同意各項作業規範: |
1. |
本申請文件於每營業日下午2:30前送達本公司營業處或客服中心者,始得受理為當日作業; 逾時則為次營業日作業。作業日以申請文件之收訖章日期為準。您可經由郵寄、壽險顧問代轉交、親臨客服中心或透過本公司快速服務約定以傳真方式辦理。若您選擇郵寄或由壽險顧問代轉交,提醒您文件遞送將有時間差的狀況,本公司作業日仍以文件實際到達營業處或客服中心之收訖章所載日期為準。 |
2. |
若變更項目另需繳交保險費時,則以保險費入帳日及本申請書兩者到達較晚之日為作業日。 |
3. |
本人瞭解變更後之投資組合其風險可能與先前不同,並可能與本人之前於「適當性評估表」上所勾選之承擔風險態度與投資組合配置策略不一致;本人確認此次變更係符合本人意願,並願意承受新的投資組合對於風險之承受程度與其在現金、股票與債券資產上之配置策略。 | |
|
|
|
核准文號COM991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