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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綜合所得稅的季節又來臨了!由於受到疫情影響,報稅時間延長為2個月, 財政部公告,今年報稅期間5月1日到6月30日,提醒保戶注意報稅相關時程。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巧妙運用保險費2.4萬元列舉扣除額的權利,別讓自我權力睡著了,不但可減輕荷包負擔,讓自己能更輕鬆的負擔保險,更實在的照顧自己及家人的人生。
符合3條件 才適用保險列舉扣除
列舉扣除額的項目包含捐贈、住宅、保險等項目,若列舉扣除額總計大於標準扣除額(例如單身者12萬元、夫妻合併申報24萬元),
得採用列舉扣除額申報。申報時須附上單據證明。
以保險來說,要符合以下3大條件,才能使用列舉扣除額。
- 險種適用:根據財政部說明,適用保險費列舉扣除額的險種有人身保險(包含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能申報列舉的扣除額每人(以被保險人為計算依據)每年的額度為2.4萬元。根據財政部說明,適用保險費列舉扣除額的險種有人身保險(包含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能申報列舉的扣除額每人(以被保險人為計算依據)每年的額度為2.4萬元。
-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申報身份必須是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是受扶養的納稅義務人的直系親屬,也就是說,必須是納稅義務人的父母或是尚未獨立申報報稅的子女等,才合乎規範。要注意的是,納稅義務人若是替沒有扶養的直系親屬支付的保險費,是不能申報扣除的喔。
- 被保險人與要保人要在同一申報戶: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並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附上保險費收據正本或保險費繳納證明書正本;而由企業繳納的保險費(由員工負擔部份),則是要檢附服務單位填發的證明。
藉由報稅 檢視保單是否符合需求
綜合以上,政府雖然有提供保險報稅扣除額,但仍有險種適用、相關身份規定及需要檢附各項單據證明的條件,目的是為了避免有心人士濫用保險的本質,將防範人生意外的保險制度,轉作於減免納稅的工具。
建議趁著報稅季節到來,可以主動與保險理財專業人員聯繫,一方面索取保費繳納證明,好方便自己後續報稅流程,也能藉此進行保單健康檢查,和專業人員共同討論,來檢視目前已購買的保單,是否依然為您提供足夠的人生防護,或者進一步看看能不能在經濟足以負擔的狀況下,優化出符合自己的人生階段需求、讓自己有充足後盾的優質保單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