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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傳富之道!不動產代代相傳「有眉角」

古人云:有土斯有財,顧名思義著不動產向來被視為最安全的資金避風港,在家族財富傳承上也是壓縮資產節稅的效果。然而,自去年7月1日房地合一稅2.0上路、實價登錄2.0被視為替下一步實價課做準備,對不動產的傳承或多或少都會造成影響。手上持有多筆房產的包租公、或想將「傳家厝」代代相傳的富爸爸,需要多加評估,才能規劃出最有利的資產配置規劃。 
 

 
包租公年租賃收入過高? 節省綜所稅靠這招!
 

過去舊制只揭露區段化的地號或門牌,實價登錄2.0新制改為完整揭露詳細的地號及門牌資訊,預售屋也全面納管,民眾只要上網輸入建物地址就可以得知房價,讓交易資訊更為透明。而房地合一稅2.0主要分為兩個重點:一個是短期套利者課重稅,另一個是法人比照個人課稅以防止個人設立公司購買不動產來避稅。
 

若包租公、包租婆們若擔心每年租賃收入過高,可委託包租代管業者代租管理,每屋每月最高可享6,000元租金免稅;6,000元以上可減除必要耗損及費用逐項舉證申報,如不逐項舉證申報,得以租金收入53%作為必要損耗及費用;超過2萬元的部分必要損耗及費用減除率為43%。

舉例來說:陳先生自111年起將房屋出租給包租代管業者2年,每月租金收入3萬元,申報租賃收入所得時可先扣除免稅額6千元(6,000x0%),6千元至2萬元部分減除損耗及費用率53%則稅金為6,580元 (14,000 x (1-53%)=6,580元),2萬元至3萬元部分減除損耗及費用率43%則稅金為5,700元 (10,000 x(1-43%)=5,700元),因此111年租賃所得申報為147,360元 ((6,580+5,700) x 12個月=147,360元)。若將房子出租作為社會住宅使用,減除率更提高至60%,節稅效益相當可觀。
 

售屋要善用自用減免、重購退稅

倘若自住者想出售自用住宅,稅務負擔則相對輕鬆,只需記住「566口訣」,符合以下3條件就能享有「自用住宅租稅減免」優惠:

  • 房屋於交易前5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 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有戶籍登記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
  • 個人和配偶、未成年子女於交易6年內未曾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

符合上述3條件下,假設需要出售房地時可享有400萬免稅額,超過400萬的部分還可以按最低稅率10%課徵所得稅。

而換屋族可善用房地合一稅制「重購退稅」,買賣自住房地時,無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只要移轉登記日時間差距在2年內,均可申請適用重購退稅優惠。若民眾符合重購退稅條件且為低價屋換高價屋,可先繳完房地合一稅,隔年申報綜所稅時申請全額核退房地合一稅款;若為高價屋換低價屋,則按比例核退稅。要注意的是,換屋後五年內,房子不能做自住以外用途也不能移轉,否則會被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
 

繼承馬上賣房?小心被課45%重稅

房地合一稅2.0最主要的核心就是拉長「重稅期」,逼退短期投資客炒作,但這對房產繼承也造成一定的衝擊。根據新制,若繼承高額房貸房子且無力償還,而短期持有出售,免繳高額稅金;但若繼承的房子已清償貸款,繼承後馬上出售,將面臨35%或45%的房地合一稅,也就是說,若繼承者持有多筆不動產卻現金不足,想要出售房子換現金繳納遺產稅,勢必將被課以重稅。建議多屋族透過市場金融工具,預留稅源,才能減輕繼承者的負擔,留愛不留債,安心傳承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