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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因應花蓮0403強震,本公司保戶服務相關因應措施說明


自災害發生日起三個月內,只要受災保戶提出受災證明者,可透過客戶服務中心或客戶服務專線0800-015-000申請下列各項服務措施:


一、 保單借款:

受災保戶於本次災害發生日起三個月為止新申請之保單借款,減免前六個月利息。受災保戶於本次災害發生日前已辦理之保單借款,免收六個月保單借款利息。


二、 保單補發:

補發保單免收工本費。


三、 續期保費:

保單應繳日在本次災害發生日起三個月內(不含已在自動墊繳或停效中),請以書面提出緩繳到期應繳保費之申請(保費已繳者,不接受退費申請),公司將同意緩繳至寬限期結束後三個月。


四、 快速理賠:

如發現有公司保戶將立即啟動關懷及派員到府慰問受傷保戶及身故保戶家屬,了解理賠需求,並將優先處理傷亡保戶之相關理賠申請以協助完成快速理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