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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費繳納證明書

申報所得稅可免附保險費繳納證明書,請見以下說明:

  • 財政部自99年起實施「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保險費)單據電子化作業」後,您可列舉扣除的保險費金額將由各保險機構依法提供電子檔予財務部,每年5月報稅期間,您可經由網路報稅,或至稅捐機關申請查詢保險費可列舉扣除金額資訊。如查詢之金額與申報金額相符,則可免檢附繳費證明,如金額不符者,始需檢附保險費繳納證明書正本申報。
  • 若當年度同一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於本公司繳交保費高於24,000元者,僅能由國稅局查得24,000元之列舉保費金額,若低於24,000元,則依實際繳納保險費金額申報列舉,且無揭露任何與保單件數、險種等無關所得稅列舉扣除申報之資訊。

若您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仍需提供保險費列舉扣除金額的證明文件,請參考以下申請方式:

  • 公司網頁 → 保戶e園地(需先申請保戶e園地帳號密碼)
  • 繳費證明服務專線 0800-015000 按6(開放期間每年4/1~5/30)
  • E-mail 寫信至客服中心 tsli.service@taishinlife.com.tw
  • 傳真專線 02-2767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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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投保證明申請

您出國留學,有碰到學校要求提供英文保險證明嗎?或您在外商公司工作, 公司予以補助保費但需要提供英文保險證明嗎?台新人壽很樂於提供您所需之中英文保險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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