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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變更常見問題
更換保單問題

當保險契約有效期限內,要保人可隨時提出申請地址變更,申請方式:    

  1. 透過保戶e園地登入後,直接在線上可以直接完成地址變更,無須填寫紙本文件。                                            
  2. 填寫「變更申請書」並經要保人簽名或蓋章(簽名/蓋章樣式必須和原留樣式一致)(若變更被保險人地址須被保險人同時簽名同意。),填寫完成「變更申請書」後交由專屬壽險顧問辦理或寄客戶服務中心。如果您需要變更申請書,歡迎利用官網列印空白申請書功能自行列印。如果您需要進一步服務,請直接聯絡壽險顧問或聯絡客服中心

要保人可以利用以下的方式加入保戶e園地:

方式一: 要保人可親洽總公司或通訊處填寫『新快速服務暨電子通知單約定書』約定新快速服務功能,密碼函將依要保人在本公司設定的e-mail或手機號碼寄送給要保人。要保人在啟用密碼後,將可於『保戶e園地』進行保單內容的查詢及變更等功能。

方式二: 至台新人壽官網-保戶e園地首頁,點選[立即申請]新加入『保戶e園地』,要保人將即時於要保人在本公司設定的e-mail信箱或手機號碼接收到密碼函。要保人在啟用密碼後,將可於『保戶e園地』進行保單內容的查詢及變更等功能。(被保險人申請會員僅有查詢功能)

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要保人欲申請減額繳清時,可於保險費應繳費日前一個月內填寫契約內容變更∕訂正申請書。惟因此項變更涉及保障權益之異動,建議您可洽詢壽險顧問協助辦理。
保險事故發生前,要保人得以填寫「契約內容變更∕訂正申請書」通知公司變更受益人。惟「失能保險金」、「特定傷病終身保險附約」、「完全失能扶助保險金」、「癌症終身健康保險附約」、「年金」、「老年住院醫療保險金」、「住院醫療保險金」及「傷害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